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检法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认为其中有违法程序,或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的话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核以后可能会仍然作出批准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所以很多人针对这种情况,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一、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可以
  
  《国家赔偿法》第19条: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因此:
  
  1、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4、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刑事国家赔偿如何复议?
  
  刑事诉讼法常识之回避决定如何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处理回避问题应当使用“决定”的形式。回避的决定可以采用口头方式或者书面方式作出,采用口头方式的,必须将决定记录在案。对于自行回避和指令回避,回避决定的作出不需要告知当事人。有关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一般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在复议主体作出复议决定前,不影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参与案件的处理活动。
  
  1、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对检察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对法院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另外,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被刑事拘留的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当然也是可以起诉复议机关的,前提是能证明被执行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是错误的。如果被证实刑事拘留的处罚结果已经侵犯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复议机关等国家有关部门对自己进行赔偿。
  
  


·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们知道离婚问题在我国非常常见,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并且未来有上升的趋势,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会越来越多,因此在解决离婚问题上我国的婚姻法有详细的规定,保障在离婚时候不出现很麻烦的纠纷,那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1、...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有不少夫妻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离婚的,而此时孩子已经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对其影响还是很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


·怎样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我国法律主张婚姻自由,婚姻法保障人们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这仍然不能避免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做才能宣告婚姻无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


·离婚起诉书需要几份
      起诉书两份。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法律依据:《民事...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不知道是为了追逐潮流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得不在乎家庭,越来越多的人都把离婚当作是一件小事,不以为然,认为离婚只要个人同意就可以直接离婚,可是大多数人不知道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开庭,所需要走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下。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 1、搜集证据离婚主要就三...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


·实践中起诉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诉讼程序可以说是通过起诉离婚状启动的,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同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离婚状。那您知道这个起诉离婚状怎么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


·婚姻法出轨离婚怎么判?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肯定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而现实中因为这样的情况导致离婚的也比较多。不过很多夫妻往往会在离婚的时候产生争议,就需要由法官来作出判决。那么《民法典》出轨离婚怎么判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除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对未成年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一、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哺乳期内离婚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过了哺乳期的,由双方协商抚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离婚时必须男方抚养无血缘关系孩子?
      离婚时必须男方抚养无血缘关系孩子?当代社会,离婚是最常见的,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得不到解决,自然会选择离婚。但是拥有一个孩子的时候,抚养问题就出现了。离婚时是否必须男方抚养无血缘关系孩子这个问题就出现了,接下来就给您介绍一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希望您能够有所了解。 一、离婚抚养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