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一条款引发了人们不同程度的疑惑:计算经济补偿的具体法律政策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是不是应当分段计算?如果分段计算经济补偿,是仅仅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还是也应当对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进行分段计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对这个条款存在一些疑问是可以理解的。因为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规定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原因就在于《劳动合同法》与 《劳动法》中相关规定的不同。根据现有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从横向看,有的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纵向看,有的情形依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依照 《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从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项关于用人单位依照该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中可以看出,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法律依据。而 《劳动法》第28条并没有像 《劳动合同法》这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一方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依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是 《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没有作出规定。实践当中,有的地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多数地方并没有这种规定。
  二、其他规定
  第三,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细化了经济补偿的标准,并对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作了 “双封顶”,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里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只是规定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对于协商一致的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但除了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不封顶之外,其他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不管劳动者的收入高低都有最多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的封顶,同时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第四, 《劳动合同法》新增加了两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应当指出,实践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往往认识不一,容易产生劳动争议。笔者认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应当按劳动者实际应当得到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对于经济补偿金是否分段计算,笔者认为,应当是彻底地分段计算,即不仅工作年限要分段计算,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也要分段计算;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是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后者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分别是 《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 《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内容是关于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当需要赔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实在这里我们给您介绍的是关于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企业动迁职工一般都如何安置
      企业动迁职工一般都如何安置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


·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有毒有害工作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规定要保护劳动的身体安全的,但是也会发生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要根据标准来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补偿标准的内容。 一、有毒有害工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1、确定...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


·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一、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 3.有什...


·因为个人选择的原因可能会选择不再工作,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五
      因为个人选择的原因可能会选择不再工作,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五险一金方面的问题,五险一金没有单位接手后能不能自己缴纳都成为需要注意的事项,由于没有单位接收自己的五险一金,这个事情就得有自己处理。五险一金辞职后不在上班怎么处理的有关问题如下。 一、五险一金辞职后不在上班怎么处理 ...


·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酒店为了利益不惜雇用童工现象,对儿童的身心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从而做到坚决不用童工、发现使用童工主动举报,共同为儿童的身心健康...


·公司员工被判拘役是否要开除?
      公司员工被判拘役是否要开除?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员工被判刑后,公司可以依法开除职工。公司开除员工,如果是由于员工的过错导致被开除,一般来说,公司无需作出补偿。如果是公司开除不合理,或者其他开除员工应该给予赔偿的,才能得到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在我们需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不可以造假,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条件   一、工程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   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


·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最终做出认定结果的。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条件是很重要的,在提出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也可以自己对比一下认定条件。那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