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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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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行政策的是名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的。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处理的,当事人对其认定结论不服时,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进行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向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关系证明。即用来证明你和发生工伤事故的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能够作为劳动关系证明的材料包括:厂证、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单、工资卡、工卡等。复印有工友身份证和厂牌的书名证明也可以作为劳动关系证明。(2)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用来证明你的受伤情况。(3)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在工商局复制)(5)填写一份工伤认定申请表。(6)本人一寸照片7张。就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当然,为了获得有利的结果,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工伤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更多工伤认定方面的知识,请上本站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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