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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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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政府需要进行一些公共工程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在市政工程施工完毕以后会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根据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才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行业标准文件。
  
  二、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总则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1、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划分标准如下:
  
  (1)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2)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2、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划分标准如下: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3、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评价标准如下: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质量评定主要是分工程的工序、部位以及单位工程三个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每一项评定的等级又分为了优良与合格。整个标准对于达到合格的质量要求很高,如果达不到合格程度的话则需要返工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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