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现了装修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现了装修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双方到底谁需要负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对此问题进行解答。那么,我们将在下文对“租赁合同到期存在纠纷,装修纠纷怎么处理?”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5、装修系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之上,按照民法主物所有人取得从物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物的所有权应由不动产人即出租人取得。然而确定添附物归属后,必然会产生受益一方对受损一方的经济补偿问题。
  6、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应满足两个前提:一、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明确表示同意,或者知悉而未表示反对;二、房屋因装修而增值,且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仍然存在。出租方取得装修物的所有权,应当补偿承租方所支出的装修费用,但不应超出房屋增值的部分。
  7、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侧重强调承租人有保持租赁物原状的义务,目的在保障出租人的利益,但对承租人的费用返还请求该条并无规定。本着最大限度发挥装修物价值的原则及公平原则,对装修物补偿的问题,应当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执行。
  装修纠纷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法条,可以结合自己的世纪情况进行权益的维护。在装修纠纷中明确双方的情况,再进行维权。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书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根据调查研究,很多男性在婚后都是有出轨行为的,甚至还有的人居然背着自己的妻子私自买房赠小三。那日后如果妻子发现丈夫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小三要回房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我国《婚姻法》规...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风险的,而这些风险就会给商品房造成损害或者灭失,那这样的情况下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应该由谁来对责任承担呢?而现实中,当事人购买商品房又该怎么来防范风险的出现?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
      独生子女继承公证遗嘱房产需要公证吗?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最好办理公证,这样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并且对于三种继承方式是一个递进关系,如果父母生前既未立遗嘱,...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租房纠纷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 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出了相应的限制,但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其实都还好,一般限制的都是购买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而买房必然涉及到交税的问题,究竟第一次买房子税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买商品房...


·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平日里不能对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这种心态,否则就很有可能为此付出非常惨痛的代价的。可有的时候,恰巧房东和租客就是都没有对于租房合同到期的这件事情引起高度关注,总之到期了以后也是在继续居住着的。不过,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


·男女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
      一、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所有人,即无论其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均首先推定其为真正的产权人,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公信效力,是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及交易效率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