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规定的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当然这不包括数罪并罚的情况。除此之外,适用有期徒刑的,也有对象的要求。那到底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等。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要履行哪些义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劳动改造具有强制性,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外,都必须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通过劳动,可以使罪犯认识自己的罪行,改掉好逸恶劳的习性,并学会和掌握基本的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得以改造成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于年老体迈、有严重疾病,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不应再安排其进行劳动。“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所谓思想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法律等内容的教育;文化教育,是指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其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指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实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使罪犯认罪服法,改恶从善,成为守法的公民。犯罪分子适用有期徒刑的,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只有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法官才能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至于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一、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不可能找人出来,贩卖毒品是明知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
      所有犯罪都有单位犯罪有哪些特点?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


·刑法修正案八累犯
      相信您对累犯这个刑法中的概念词并不陌生,但很多人常常会将它与惯犯混淆。累犯与惯犯,无论从法律定义,犯罪性质及相应的量刑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累犯,相比较之前的修正案,做了哪些修改?修改前后具体内容有什么变化,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为您做相应的解答。 一、...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
      关押一年能无罪释放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


·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是有死刑的,死刑是法律惩罚中最严厉的一种方式,所以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者来说需要对这些案件进行符合,死刑复核是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的程序分为两种:普通和特殊程序。对于死刑的判处应该极为慎重,确保犯罪者确实严重违法了法律才能判处为死刑。下文对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有哪...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我们发现可能会在对罪犯执行相应刑罚的过程中,发现他其实还有遗漏的犯罪没有做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自然也是要对漏罪量刑处罚之后,将前后罪数罪并罚。那现实中要是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


·法院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43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转让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转...


·犯罪中止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


·高利转贷罪利率标准是什么
      高利转贷是指嫌疑人通过谋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让出去,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高利转贷罪。国家对高利转贷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高利转贷罪利率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下高利转贷罪的相关知识。高利转贷利率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犯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处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连云港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行为一般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否则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具体的犯罪数额,同时还要看犯罪的地方在哪里,不同的省市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不同,今天我们就具体来看看连云港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规定。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