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地入股合作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入股的概念。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入股合作方式。
   签订合作
   入股(股份合作)合同
  甲方 (入股方):
  乙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向乙方入股,从
  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上述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折合股份为 股或折合金额为人民币 元。
   二、入股期限
  股份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以实物形式支付。
   四、股权红利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 、 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8、其它约定: 。
   七 、 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4、其它约定的处理: 。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2、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2、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红利的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元承担违约金。
  以上是我们对于土地入股的概念以及土地入股合作协议书模板的总结。农民可以改变原有的单一的生产模式,改为土地经营,才取土地入股的方式来获得更大的利益,不过才取土地入股的方式时一定要签订土地入股合作合同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限了怎么办?
      在中国,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任何人不得私自享有,但是为了生产建设的需要,国家规定了土地的管理法规,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进行管理,如果需要对土地使用的话,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才能获得,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限了怎么办? 一、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限了怎么办? 房...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
      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我国征用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而根据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自留地征用的补偿方式是比较多样的。那么,在了解农村自留地的补偿范围的基础上,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方式是什么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 不得超过其本身的承包期限中没有履行的期限。 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二、相关合同格式 1、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
      农村土地承包权多少年? 一、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需要进行公证,如房产公证、遗产公证等等。公证可以为其提供一种有效的法律凭证,当需要证明或者其他情况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增加法律效力。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进行解答吧。一、...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
      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违法吗一、改变土地用途违不违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的建造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石,但是,高速公路的建造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土地征集。那么,被征地的人们都会很想知道自己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征地补贴,下文就是以渝泸高速重庆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为例子,向您介绍一下关于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一些具体知识。 (一...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土地复垦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 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复垦整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行复垦整理。 2、整理标准:按国土局和农业局相关标准要求...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