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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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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不仅在本公司工作,还在外面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这种同类经营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在刑法中就有一条罪名是非法经营同类罪,那么,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并没有对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因此,该股东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是,如果该股东同时是公司的董事,则另当别论。《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行为,其中第1款第5项即规定了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因此,如果该股东同时是公司的董事,则应适用该项规定,其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而经营同类业务的行为系违法。二、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根据本条的规定,区分本罪与非罪,即与一般违法经营行为的界限,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考察:1、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而经营同类营业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如行为人虽然经营了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利巨大,但这一行为与其所任职的职务无关,就不构成犯罪。全疆首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结案全疆首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结案2、行为人经营的是否为同类营业。构成本罪必须是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如果行为人经营的不是同类营业,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获取的非法利益是否达到数额巨大。如果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并且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但获取非法利益未达到数额巨大,不能以犯罪论处。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股东可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的业务,这个前提是不违反公司章程。如果股东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关联交易,如果开展同类经营,对本公司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严重者还构成刑事责任。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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