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工程合同和工程档案非常重要,工程合同明确了企业的建筑项目、建设资金等内容,而工程档案则是企业关于工程建设的记录。作为建筑企业,有必要建立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进行完善。下面我们随着我们介绍看看该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应标文件、技术方案、合同文本(含工程总包及工程分包合同)、深化设计方案、工程会议记要、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竣工资料(清单见附表1)等。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工程行政人员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工程行政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工程合同及档案,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个工程项目部的合同及档案管理工作。
  
  3、各项目部应分别建立建全档案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
  
  三、合同文档的移交
  
  1、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合同管理组及财务部存档。
  
  2、各工程项目应由项目经理将全套合同资料档案(交接清单参见附表2)向合同管理组移交。
  
  3、合同项目终止后各项目部须将该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汇总成册,经公司领导审阅后,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向合同管理人员移交。
  
  4、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合同管理组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项目部和个人可在档案管理人员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公司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合同管理员处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成立。
  
  综上所述,企业为加强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建立相应的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用制度的手段来规范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工程合同及工程档案的移交、保管人员的责任,提高其维权意识和大局意识。
  
  


·什么是劳动仲裁?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劳动仲裁?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形并不少见,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那什么是劳动仲裁?它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


·公司非法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
      公司非法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对于厂里摔伤算不算工伤?
      对于厂里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对于厂里摔伤算不算工伤? 只要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摔伤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去新的工作岗位必须要离职证,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违反相关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将介绍解除合同证明书的相关法律内容。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残疾证》不是通过工伤鉴定来办理的,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工伤职工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中华人民...


·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


·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一、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一、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后发放,拖欠工资是可以报警的,但报警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作用。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合同,对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进行规定,同时也需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继而与工程有关的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需要按照既定规范从事作业,为了保证自己尽到了职责,需要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收集好,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据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