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煤矿作业作为地下的高度危险工种也在现实中总是发生大大小小的意外事故,除了工人自身的操作问题以外更多的原因在于煤矿工程的质量没有符合标准而使得地下的设施会随时出现故障,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0.1 本标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3.0.2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余测点须不影响安全使用,这个检查点为合格。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7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二、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规定,这个检查点为优良。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均有9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3.0.3 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二、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项工程的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3.0.4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指定的单位工程要有观感质量评定,其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为合格。
  
  注:指定的单位工程指立并井筒、斜井井筒、平硐、井底车场巷道、主要运输巷道、箕斗(或胶带)装载硐室、井下主变电所洞室、主排水泵房碉室、暗井绞车房洞室及相应的井下铺轨工程。
  
  二、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部工程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其中指定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
  
  3.观感质量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为优良。
  
  3.0.5 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评定其质量等级:
  
  一、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处理后,不改变结构或未造成永久缺陷,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应评定为优良。
  
  三、经处理后,改变了原有结构规格,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其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应评定为优良。
  
  四、经建设单位核查认可,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上述内容为煤矿井巷工程建设时提供了最基本的质量标准,如果建设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质量的问题而没有达到国家要求,就有可能会因为细节偏差导致后来工人进入煤矿工作时出现伤亡现象。
  
  


·施工合同订立日期与生效时间?
      施工合同订立日期与生效时间?在房地产产业中,施工前往往需要签订施工合同以确定施工时间与要求,这样可以使施工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施工合同订立日期怎么计算,又是何时生效呢?我们为您解答。一、施工合同订立日期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合同成立时间的法条规定,应为合同各...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


·一、单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一、单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但是对于工资报酬的范围,比如说,工资包含哪些部分,不包含哪些部分等等,很多人还是不清楚。也有很多女职工在“三期”期间被单位克扣工资,那么女职工“三期”如何支付工资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一一解答。 一、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


·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案例
      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案例2008年5月,谭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开始驾驶登记在江苏省常州市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名下的苏D09808号大客车,负责某企业员工的上下班接送。该车由李某承包经营。期间谭某接受李某的管理,由李某下达工作任务,由李某支付劳动报酬...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老板就要在约定时间内发工资。而有些老板,因为企业经营不盈利,或是单纯想让员工白干,自己好收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严重伤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所以,有些员工因此想报警处理。 ...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可是很多农民工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的法律需求,我国有相关的司法救济手段,其中法律援助就是经常用到的,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


·劳动关系终止还是解除如何认定?
      现实生活中,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关系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关系面临终止或者接触的情况,企业就会给员工发一份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如果员工签署了这份文书,劳动关系就会随之而改变。那么,劳动关系终止还是解除如何认定?...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我们通过下文给您讲一讲。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中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那么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有何规定呢?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年限按月工资支付赔偿金,造成工伤或造成收入损失需支付25%医疗费或工资收入的赔偿金等。 法律责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