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日常中我们常说的房产税除了常见的商品房房产税以外还包括企业用房房产税。企业房产税也有着与普通房产税相似的计税标准和流程,但您了解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以供您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房产税比例是多少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 按租金收入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企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以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工业企业若拥有房产(即为房产的所有权人)的,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使用的房产为国有(即全民所有),也应当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企业房产税的征收一般以企业用房的租金或者房产价值作为征税标准,税率从1.2%到12%由计算方式而定。对此,我们建议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觉申报缴纳税款,避免拖延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


·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
      前面我们说到,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讲,法律允许进行买卖,但同时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可能无法及时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对购房者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才是比较好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购买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 实际中问题较多.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2、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对开发商资质进行了相关调查,到施工工地进行了实地察看,选定了商品房后,接下来就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仅是在合同上签字那么简单,由于合同文本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合同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开发商,购房者...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
      人们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


·夫妻要是离婚了房产如何分割
      好聚好散是很多人的婚姻观念,但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财产分割,多多少少还是会产生一些纠纷的。毕竟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那么夫妻离婚了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离婚了房产如何分割 1、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这些都是和第一套房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决定购买二套房产的时候,应该首先了解一下本省关于二套房的相关政策量力而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 一、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


·什么是回迁房?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二、回迁...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如何处理房屋质量不合格
      我国要求开发商售卖的房产必须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这也不能排除不会出现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所购买的房屋质量不合格时,购房者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
      近年来,婚姻法在对于婚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婚姻法对于房产有着很详细的说明,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分别有所具体的什么情况?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姻法房产的几种情形,请您详细阅读。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购买了房屋之后,不是支付了购房价款,拿到了房钥匙就算完,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而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还需要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才能真正拥有房屋。那么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