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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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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作为一种比较恶劣的犯罪行为被相关的司法机构严惩的最要的对象,我国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着较完善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条文。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后果,为您做详细的解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如果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我们国家现在实行无罪推定原则,就是讲一个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有罪,那么他就是无罪的,同样,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有罪,那么他认罪与否都不是太大问题,只是关系到量刑的轻重,对于主动交代罪行的量刑可以适当轻些,对于顽固不化的那就必须树立法律的威严。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现行法律对被告拒不认罪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注重证据的充分和确实性,如事实证明犯罪成立的话。就可以认定相关犯罪嫌疑人有罪,不以被告人的口供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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