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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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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在自己土地上建设的房子理论上没有实际产权,是小产权房的一种,这种房屋类型由于价格相对较低,深受厦门市民欢迎。厦门市为了规范小产权房交易,也出台过相关政策和意见,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看看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为做好全市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切实规范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行为
  
  (一)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坚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使用政府划拨或出让土地、违规使用农村集体发展用地、非法使用部队用地等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行为进行集中拉网式清查,尤其是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但擅自销售的项目一律列入检查排查范围,认真查清存在的问题。清理排查情况要分类汇总并建立台账。
  
  (二)区别情况,严格执法
  
  查处整治中应坚持以预防和制止为主,制止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在建在售项目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有用地审批手续但改变用途的,由规划、国土、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并加强监管,尤其是对竣工验收后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建筑性质并分割出让、出租的行为,在过户时对建设项目重新测绘,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项目方可办理产权;对没有用地审批手续违法建设的,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拆除一批。当事人恶意串通,违法建设、买卖“小产权房”,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依法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
  
  (三)完善机制,疏堵结合
  
  一加强监管,源头预防。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大系统,在规划、国土、建设、城管执法和各区之间共享土地审批、规划设计、开发建设、执法巡查、工程验收、交易转让、抵押融资等信息。研究出台我市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实施办法,将“小产权房”违法违规建设、销售行为纳入各区、各部门日常动态巡查范围,及时发现和查处“小产权房”问题。
  
  二是正面引导,标本兼治。制定出台我市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土地出让工作试行规定,明确农村发展预留用地的出让、合作开发、以地入股等行为均应通过土地招拍挂平台进行,规范开发渠道;各区要相应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具体操作规程,防止产生新的“小产权房”。
  
  二、明确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共同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的清理和整治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各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本辖区“小产权房”发现、清理和整治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镇街、村居,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和竣工验收前规划条件复核等环节监管,及时发现未按规划条件建设的项目,严格审查违法在建“小产权房”项目相关规划手续。
  
  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严格把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审核。对未办理土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手续;对未经规划验收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国土房产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违法擅自销售、违规办理房产登记等行为,督促各区及时发现、清理和整治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对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擅自改变房屋设计功能及违反城乡规划建设“小产权房”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双拥办负责牵头依照军地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部队用地“小产权房”项目,并加强跟踪监管,防止出现新的违法开发建设项目。
  
  水务、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供水、供电管理,对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认定的新建“小产权房”项目采取停止施工用水、用电措施。
  
  监察、宣传、工商、质检、公安、民政、消防、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遏制“小产权房”行为。
  
  三、强化监督,严厉问责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公布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举报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反映违法行为属实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做到群防群治。市级各责任部门要结合群众信访、专题评议等情况,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联合组织开展重点检查。
  
  (二)严厉查办案件。相关监管部门要严格对参与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开发、设计、拆迁、施工、监理、销售、房产中介、供电、供水等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参与或支持“小产权房”违法建设、销售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责任追究。在查处“小产权房”违法建设、销售中不履行相关监管、执法职责,或履行不力的机关单位或公职人员,要依照程序实施行政问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短信、标语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向干部群众宣传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引导购房者认清购买“小产权房”潜在风险,有效遏制“小产权房”违建、违售行为。
  
  (二)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报道“小产权房”清理整治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项目和被查处的典型案件,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厦门市人民政府
  
  综上所述,对于想购买小产权房的厦门市民来说,有必要了解下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政府最新指导意见对小产权房进行了分类,要求在违法用地的基础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不予发证。购买小产权房面临的风险点比较多,其中问题主要集中在产权纠纷上。这一点,您需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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