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在我国,房产的类型有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两种,而且对于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有很多区别和不同,首先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在进行买房时,了解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能更好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所以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一下了解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吧!
  一、安置房的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二、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综上所述,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有明显的区别,各有各的特色,优点和弊端。在上文中,主要描述了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六大区别,明确的回答了“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的问题。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情形进行理智选择,合理分析,做最适合自己的决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怎么写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大家都知道需要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怎么写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您都知道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有些合同条款不够齐全,特别是违约条款甚至都没有约定,这类合同无论对于买方还是卖方来讲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下面就为您提供一篇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商品房买...


·房屋抵押贷款的手续费是多少?
      房屋抵押贷款的手续费是多少?   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的手续费主要包括: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和公证费。   1、评估费:   一般来说,用住房来抵押贷款都是需要先评估的,贷款机构会根据专业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来判定贷款的额度。而找评估公司评估个人住房的价值一般...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都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各地的办理程序有所不同,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要怎么办理呢?接下来,我们将从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条件 1、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现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买房上,所以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不断升涨。但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的人群负担不起高额的房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有了限价房,那么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
      在夫妻度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好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也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几种不同的操作模式。而很多时候,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面也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做抵押,房产证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原件,具体手续如下: 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 1、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


·最新四川省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
      房产作为重大资产在人们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关于房产司法鉴定的各类事件逐渐增多。因此,熟悉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显得越来越有意义。那么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究竟有何不同,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


·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有的人攒了一辈子钱就想买个踏实房住,但有时候往往事与愿违。由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情形很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房屋买卖纠纷都包括哪些呢?如果购房者遭遇类似情形,该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1、商品房预售纠纷...


·在我国房屋他项权证注销后还给吗
      能够证明房屋存在着抵押关系的他项权证从办理好了以后,其实并不会在业主手中停留太长时间,因为好多业主当时也是直接就把从房管局拿出来的他项权证给了银行了。可能还是有很多人会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后还给吗这个问题产生疑惑,他项权证注销了以后就不会再给业主了,房管局会依法注销。一、在我国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