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现无房产证等情况出现。那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子时应看什么证件?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时应看什么证件
  (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托书》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二)查看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在用途、位置和界限上应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互一致。(三)查看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据我国法律,只有经过出让的土地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发商在向政府缴纳一定地价款后,才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此证的企业开发的房子不能买卖。(五)查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买期房应查看开工证,以确定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纳入年度施工计划。买现房检查工程质量检验单看房子质量是否合格。(六)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买房时要查看的证件有哪些
  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我们在买房过程中经常听说“两证”“五证”的概念,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证件的事情:首先是在购买房屋过程中,要查验开发桑的经营资格证书,即开发商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而购房者在卖场过程中要关注和房屋产权有关的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俗称“两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不管是销售现房还是预售期房,此时都是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先取得了相应的证件才行,否则的话购买到这一的商品房,购房者就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就有必要审查开发商的证件。
  
  
  


·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一、集资房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没有死亡证明需要补办死亡证明才能够继承房产,现在没有死亡证明就要去补办死亡证明,等拿到了死亡证明之后再继承遗产。因为人死亡后是应当具有死亡证明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无法证明这个人已经死去,因此死亡者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获取死亡证明,这些途径如...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入住城市之中,那么在城市之中购买房产就成为了必要的头等大事。在买房时我们常常有很多疑问,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签订的过程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


·男女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
      一、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属于谁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所有人,即无论其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均首先推定其为真正的产权人,这是基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公信效力,是基于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及交易效率的...


·如果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
      目前,我国各地的房价仍然在持续的增长当中,可是对于当今时代的年轻人们来说,为了结婚做准备,无论如何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购买一套新房。很多人可能在结婚以前就把房子买好了,但是在婚姻过程当中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离婚,那么如果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呢? 一、如果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


·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改房的款项如果是职工个人财产,房子应属于个人财产。房款如果用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应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就只能在存在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


·房产继承法全文
      在我国并没有一部法律叫做房产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方面的内容,都是统一被规定在《民法典》当中的。下面是《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内容。 《民法典》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非住宅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二、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