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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法院不立案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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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我们国家的一些刑事案件,大多数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也就是由公安机关念侦查之后会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但是有的时候公安机关不立案,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拒执罪法院不立案应该如何处理?
  
  一、在我国强制执行人跑了拒执罪是否构成?
  
  带上公安机关不立案文书,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够成拒执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拒不执行构成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国除了公诉案件之外,还存在着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就包括公安机关应当力而不立案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由当事人提起自诉具体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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