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再许可合同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商标作为一个企业或一个公司的形象代表,对企业的发展和企业的宣传尤为重要。商标再许可是指对商标的一种转让使用或合作关系允许其使用自己的独一无二的商标。这其中就有很多风险在里面,那商标再许可合同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讲解。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类型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一、应注意的问题
  
  1、牢牢把握对商品质量的控制
  商标的产权价值在于它所享有的声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即意味着商标信誉寄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和其提供的商品之上。因此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质量控制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这方面有许多教训值得注意。青岛汽水厂曾是我国八大碳酸饮料生产基地之一,以“崂山可乐”为代表的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但该厂却急功近利,贸然许可国内144家企业使用“崂山”商标, 由于缺乏必要的质量保障措施,导致商品质量急剧下降,直接影响到商标信誉。
  2、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商品质量控制对于许可人来说,首先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让那些生产能力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且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在授予许可使用权之前,许可人应对被许可人的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考察、测试。达不到与自己产品相同质量标准的不能售与许可证。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后,许可人应密切注视被许可人的生产销售情况,防止被许可人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任何有损商标信誉的现象发生。在合同期限内,许可人都有责任对被许可人的生产过程、工艺制作、产品检验和管理等方面实施必要的监督。当被许可人的产品达不到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人应采取果断措施以阻止情势进一步发展,必要时应断然终止合同,收回商标使用许可权。
  3、尽心维护商标权
  许可人有义务保证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维护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具体地说,许可人应保证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真实可靠,是经过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该商标仍处于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内。许可人不得在同一地区内和两个以上的企业签订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导致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发生冲突。在合同有效期间,许可人不应将该注册商标任意转让给第三人,如需转让必须向被许可人说明情况,取得被许可人同意或者与被许可人解除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系其商标权利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可由被许可人提起诉讼,许可人积极参加配合行动。如果是普通许可则由许可人起诉,但被许可人应将有关侵权的事实情况及证据及时告知许可人。
  4、监督商标使用不能放松
  如何维护商标信誉,防止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失控而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的内容包括:第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一样,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得任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进行使用。第二、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在商标许可使用实践中,一些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企业不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还将许可人的厂名和商品的产地名一起使用。这种行为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还可能给许可人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防止借商标许可使用而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现象发生,作为许可人的商标权人也应当重视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不利于企业名声和商品信誉的事情发生。
  5、商标推广的成本与所使用而产生的收益之间要匹配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或与多个被许可人之间,合理分担商标推广的成本,是商标价值能够持续增长的基础。连锁经营在商标许可方面,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管理费的收取,连锁总部负责品牌的维护与推广,被许可企业在使用的同时,负责本区域内部的推广,实现了推广成本的合理分配。在许可协议中,应该明确划分商标推广成本的分担原则,限制或制止不投入只受益的免费搭车行为,维护其他共同使用人推广商标的积极性。一个商标的使用不单单是对商标的转让,更是企业或公司前期的宣传和质量标准的转让。一旦因为使用商标而出现质量问题,对原有商标的所有人造成的伤害是不可想象的。另外商标的使用还应与经济性挂钩,以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越来越重视了知识产权,当中包括著作权,著作权如果要申请保护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当然登记的话,肯定需要一定的申报费用,因此很多人对于这个费用都想要清楚的知道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人才济济,越来越多的人有著作,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重,于是进行著作权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么您又知不知道著作权登记合同的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我们为您找...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一、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定义 1、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2、集体商标...


·专利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既可以向当地专利局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代理费用 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 2、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与律师确...


·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有什么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起来,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就随着越来越健全,尤其是关于企业或者个人的专利或者是驰名商标保护方面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受到合法的保护。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其实不...


·申请专利办理费用是多少?
      申请专利办理费用是多少? 一、 申请专利的流程: 1. 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 2. 提交材料,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提交材料,1、直接去专利局大厅或地方...


·音同字不同的商标是否侵权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先的。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恶意伪造、制...


·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商标侵权后怎么赔偿呢?
      如果商标名已经注册后,笔名就不可以用商标名,否则就是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式,在实务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