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
  《中国房地产法》从房地产物权、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保障和房地产司法五个方面构筑了一个全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框架,这样的结构安排是作者多年从事房地产法教学与研究的心得,在国内房地产法教材中独树一帜。
  
  在内容上,作者以我国出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作为写作蓝本,既注重对土地权属制度、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制度、房地产中介制度等这些房地产法教学的传统内容进行细致的阐述,也针对我国城市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房地产热点如房屋拆迁与补偿等问题进行了法律探讨。尤其是,作者恰到好处地融合了环境法、民法等多学科知识,前瞻性地提出了房地产环境保护、农村住宅保障、房地产物权等这些房地产法的新问题、新概念,并进行了有益探索,令人耳目一新。全书概念清晰,用语简洁,内涵丰富1、土地公有原则 我国人的土地,除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国家可以依法征用集体土地,一经征用即转化为全民所有。?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包括有期限使用。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保护土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因此,科学的管理方法是以宏观调控为指导,适当放开,由市场去调节。 在房地产权益关系和管理关系中,国家作为国有财产所有权人和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应当分开,政府参与本质上属于市场行为,政府干预则属于行政行为。?首先土地是一种珍贵的资源,要求开发房产时要珍惜用地。这也关系我国的民生问题,耕地对于我国的粮食起到很大的决定作用。另外房地产开发还要结合当地的市场需求和资源条件来进行开发,保证其布局合理,利于民生。
  
  
  


·房屋登记费的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如今社会住房问题依旧是热门话题,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会涉及到房屋登记等情况。那么,具体有关房屋登记费的情况是怎样呢?别着急,的我们马上向您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登记费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


·夫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对于夫妻在婚后所得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后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有的人攒了一辈子钱就想买个踏实房住,但有时候往往事与愿违。由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情形很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房屋买卖纠纷都包括哪些呢?如果购房者遭遇类似情形,该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1、商品房预售纠纷...


·婚后房产过户多久后可以买卖
      房屋买卖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双方的身份确认,如果双方的身份与房屋上面登记一致,那么房屋所有人就可以对房屋进行处置,包括买卖。离婚房屋在完成过户后,产权归属明确。之后房屋所有人就可以进行买卖。对于是否需要等待多久才能买卖离婚房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租房合同丢了能退押金吗?
      当事人比较严谨的话,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往往会要求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样其实对双方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在租房合同中就会对租房的期限、租金、押金等等作出相应的约定,其中的押金通常在退房的时候都是要退还的,那如果租房合同丢了能退押金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租房合同丢了能...


·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一些朋友会听说赠与别人房产的事,房屋是可以赠与别人的,但是赠与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对于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国家的税务法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房屋征税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和税率来的。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一起了解下房屋赠与税的内容。 一、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1、...


·北京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是税收的一种,北京对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定了相关的征收标准。由于除了有国务院发的税收政策,还有各地地税部门的税收规定,所以在税收上各地还是有些差异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整理北京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标准以及减免政策,以供您参考。 一、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
      有不少夫妻会互赠礼物表达感情,比如手表、戒指等等。条件好点的,也会赠送房屋。那么,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对于夫妻双方赠与的房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又该怎么分割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夫妻房屋赠与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房屋赠与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因此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现在中介市场是非常火爆的,特别是房产中介。现在年轻人找中介租房是非常的多,有的中介会把押金给房东,有的中介则不会交给房东。那么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1、找到房东,和房东一起找中介协商解决...


·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会先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同时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对于这个认购书而言,相信大多数人对其效力都没有深究过,那到底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


·一、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由爷爷分配吗?
      一、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由爷爷分配吗? 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不是任由爷爷分配的,爷爷只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除非奶奶生前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