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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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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有些人在保管他人财产将他人财产出卖,或者是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一方擅自出卖无权处分的财产,其所订立的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
  无权处分,即没有处分权而处分他人财产,其类型可以包括出卖他人之物、出租他人之物、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有财产等。我国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
  二、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虽然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对于这条内容,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对方将不属其所有的、无权处分的东西买给了你,或租给了你。你们之间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除非对方在其后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所以在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订立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其是否有权处分。对于一般的动产一般不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对于不动产,尤其是在租赁场地时要对其中的建筑物的产权进行必要调查或访问,并要求对方在合同中予以保证。从以上内容中我们知道,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因此,人们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千万要注意对方对该财产是否有权处分,尤其是在购买房屋之类的价值巨大的财产时要格外注意,否则一旦合同效力待定,甚至最终被确认为无效,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果您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无法确定对方是否属于有权处分,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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