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规定受让土地使用权多久未开发可收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向国家依法申请土地资源的整个过程需要搭进去的人力,物力,包括财力等都是非常多的。并且当事人肯定也是因为项目的实际需求,提前做好了各种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准备的,所以对于好不容易才取得的土地肯定一般也是不会让其闲置不用的,因为我国对于受让土地使用权多久未开发可收回的这个问题是有规定的。
  一、我国规定受让土地使用权多久未开发可收回?
  闲置2年以上,法律规定政府是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当然实践中这种情况不多)1、土地属于国有资源,集体或个人不能进行土地转让,置换。2、当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后,集体,法人或个人应当按照该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利用,因资金或其它因素没有进行开发,闲置超过时效时当地国土资源局督促协商收回。3、实践中不可以直接转让,可以同第三方以合股或租赁的形式招商但土地使用性质不能变。
  二、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您可以看出如果闲置2年都没有使用的话肯定国家有关部门就会对土地进行无偿的收回的,不过迄今为止这种情况还真时非常少见,当事人就算是自己因为各种原因项目耽置了,肯定也会想尽各种办法把当前的土地合理适用的,不然前期的努力也就算是白费了。
  
  
  


·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
      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经济学、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本来界限是十分清晰的。但虚拟资本的转让,往往意味着实体资产支配权的转移,从而使一些人对二者的界限模糊起来。比如,有人认为,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时,其包含的土地...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想要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对农村集体成员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活动,其中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的方式就有效的利用了国家土地并多方面的涉及到大多数农民,但他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这个问题是否合法就要通过下文来了解了。 关于集体土...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 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证都是房屋所有者必须具备的两样证件,在买卖房产时,需要对房屋产权进行过户和更名,同样土地使用证也需要更换成新房主的姓名。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该如何办理,我们来帮你解答。 一、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此处的居民搬迁,在此处再行修建的房屋,称为安置房,由于不同的地区的基本民情不同,故而实施的安置政策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相关信息。 一、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
      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只限于家乡。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沿海地区找工作,交通的便捷,也让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变近。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家庭支离破碎。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 1、独生子女; 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 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 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
      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土地是生活的根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建设新农村成为了发展的重要道路,这意味着许多土地将被征收。农民群众在建设发展上作出了牺牲,被征收的土地政府也给与了农民群众相应的补偿,政府对于农村土地的征收已经是众所周知并且得到肯定的举措。最近有网友问到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与农...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 现代社会,经常可以听到人们在讨论征地的补偿问题,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共同的利益所进行的一项活动,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配合的,国家也进行征收土地的补偿,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是多少这个问题以...


·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在个人购买到住房之后,会同时拥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对个人合法使用该处土地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不过,土地使用证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证明也会宣告到期。那么,住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下面由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