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的,实践中经常成为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此时,要想就房产进行分割的话,首先要确定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法律中有规定,夫妻离婚的,只能对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有效吗
  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出卖房屋,并非绝对无效。《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他人非善意的购房行为,且另一方配偶知道后不同意出卖的,其擅自出卖行为无效。配偶知情后对出卖行为予以认同或者购房的第三者属于善意且有偿取得的,可以认定该出卖行为有效。至于是否能取得房屋产权,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与买卖房屋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
  在分割房产之前,只有先认定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然后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若认定出来都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分割房产了。若你这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建议可去找律师咨询,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汕头律师。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按照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如何?为了防止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购房者最好了解清楚此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一) 订立预...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限购区域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为了控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各地政府也在积极的出台政策,对购房进行限制,其实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降低一下房价...


·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一、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一、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根据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当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当事人所签定的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既面积多出合同约定或少于合同面积时,应按下列规定与方式处理: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公租房财产是不能分配的,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二、公租房政策特征公...


·一、疫情个人房租减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个人房租减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租人在疫情期间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不可主张减免租金。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


·一、公民买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一、公民买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1. 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


·拥有房子对于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使家庭成员更有归属感
      拥有房子对于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使家庭成员更有归属感,同时,它也使得家庭成员可以享受到入学、工作等一系列便利。所以房子一直以来是在大城市打拼的人们一个十分重要的梦想。但自从租售同权实施以来,租房人员就有可能与买房人员享受到同等的待遇了。那什么是房产租售同权?我们来了解一下...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京工作的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房子,这时候可以用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租房子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可以预防以后会产生纠纷。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金低于市场价 当租金明显低于市...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银行工作人员,个人房贷申请条件: 1...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不能够划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因为这是属于军人专有的一项权利,并且这样的军人住房补贴的话,他是需要有当事人员提出一定的申请的,填写相关的住房补贴申请表等。 1、申请住房补贴时,应当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