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每当发生车祸时,在判定双方责任之后,都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但是,如果车辆或者是个人进行了投保,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的。那么,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了解。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四、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 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2、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3、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5、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四)其他损失
  
  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
  
  2、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3、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以上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中,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赔偿时,如果有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是可以不进行理赔的,就像鉴定费和营养费等。但是如果是车损费或者是拖车费都是需要根据票据来进行理赔的,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定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债权人将债务人车开走违法吗
      债权人将债务人车开走违法吗 一、债权人将债务人车开走违法吗 如果车辆是债务人的,债权人虽然非法侵占了债务人的财产,但这多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如果这车辆不是债务人的,车辆所有人在向扣车人表明权属以后,扣车人仍然拒不返还财产,这种情况有可能涉嫌抢夺他人财产。 二、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交保险有补偿么?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交保险有补偿么?签劳动合同没买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需要进行评估,那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有车辆被扣的现象,那交通事故后能否扣押车辆?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1、交警罚没款是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


·什么是商业车险费率,费率是多少
      什么是商业车险费率,费率是多少? (一)费率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筑等方面发展迅速,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上了属于自己的车。这就也导致了很多的二手车出现在市场上面。一般情况下,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都是有合同规范的。即使是签了合同,有时候也不能免除一些在交易上的纠纷。那么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绵阳醉驾人员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
      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造成事故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有标准的,死亡精神赔偿就是其中需要赔偿的内容之一,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么计算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怎么计算的? 1、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


·新婚姻法婚后买车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许多夫妻在结婚后仍旧对对方存在一些质疑问题,导致在财产方面双方都并不是很坦白,而在婚后买车的大有人在,毕竟是为了方便交通出行,但是如果出现婚姻问题后车辆归属就成了您的疑问,那么婚后买车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
      我国有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但并非人人熟识。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多方往往不承认自己的责任,总认为责任在对方身上,即便后续公安机关介入判定,也多有不服的。网在此告知各位,如有不服,确实可以申请复核,本文所要讲述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相关知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