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现如今,会出现很多承包字样,承包土地,承包工程,承包鱼塘,这是会有发包方与承包方,为了双方都能发挥优势,资源互补,会签订相对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并且合法的个人承包合同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个人承包合同书的内容有什么。
  
  一、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进行资源互补和整合,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搬卸和卫生清洁等杂工业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由双方签字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止,双方签名生效起三天内乙方需到甲方指定工作地点开展作业。
  
  2、合同期先试行三个月,在合同试行期内,若乙方出现重大违规或者不服务甲方的现场管理,甲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承诺,在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签合同。
  
  三、合作方式
  
  1、若甲方提供的是搬卸业务,则甲方以11元/吨的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需按以下要求进行作业:
  
  (1)乙方需要按甲方要求将指定物品装卸或搬运到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要求摆放整齐;若乙方不按要求装卸、搬运或摆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作业,并不额外计算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物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货物的完整,若有损坏或丢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仓管员清点验收物品,并向仓管员反馈在卸货或装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确认乙方作业量;
  
  (4)乙方可以向甲方租借装卸搬运工具和设备,甲方不收取租金,但乙方必须确保使用工具和设备的安全和完好,如出现损坏或者丢失,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者购置费用。
  
  (5)以每次双方签字记录确认的作业量核算费用,如没有双方签字的,甲方有权不确认。
  
  2、若甲方提供的是清洁卫生等无法计件的杂工业务,则甲方以10元/小时的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需按以下要求进行作业:
  
  (1)作业之前双方确认开工时间和收工时间,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记录核算工时费用;
  
  (2)乙方必须依甲方工作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
  
  (3)乙方可以向甲方租借相应的作业工具,甲方不收取租金,但乙方必须确保使用工具的安全和完好,如出现损坏或者丢失,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者购置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作业现场管理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做足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配带防尘口罩、手套等;
  
  4、结算方式:双方每天签字确认作业量和费用,按月汇总,统一结算。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30日前发放,前三个月每月留押1000元作为乙方服务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作业现场有管理权,乙方在作业现场必须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若乙方因违反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而造成了火灾、作业事故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追偿损失赔偿;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环境、劳动保护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有权终止合同或给予经济制裁。
  
  3、甲方给乙方指派的业务,乙方应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要求准时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每次处罚违约金300元,并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指派给乙方的承包任务,若乙方没能按时到达现场进行作业,甲方有权临时将当次任务承包给第三方,对此甲方并不构成违约。若甲方指派给乙方的承包任务,乙方在合同期有超过三次没能按时到现场进行作业的记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作业期间,乙方人员可以到甲方的员工饭堂就餐,饭堂提供午餐和晚餐。如需要就餐的,乙方需提前将就餐人数报备给甲方,并且需要承担30元/人/月的就餐费用,不足月的按一个月算,费用在合同费用月结时自动扣除。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与乙方及乙方所聘请的人员之间,没有任何的劳动隶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等;乙方作为独立承包主体,对乙方本人及所聘请的人员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及其所聘请人员的社会保险、薪酬支付等所有事项,若因乙方人员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若乙方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违规作业,甲方有权按制度规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3、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业务转或分包他人,不得在作业现场操作与甲方无关的业务,不得私自把未向甲方报备过的人员带进作业现场。
  
  4、乙方必须对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社保手续等,如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劳动纠纷或因使用童工受政府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解决及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法治社会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当然也要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个人承包合同书中要交代清楚合同编号、合同期限、合作方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双方应尽的义务,确保合同是在自主意愿下签订的平等公正的条约。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具体是怎样的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


·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之间就房屋租赁签订书面合同的,最根本的想法还是想要通过一纸合同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这也要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现实中,我么该怎样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从哪些方面看租赁合同是否...


·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
      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一、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 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可按过失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与义务人之间进行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着合同的签订已经履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的规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合同法》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法律,因此,他都想要知道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有着其强大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这种约束力是否执行,合同的有效性,是其的充要条件。那么遇到无效合同我们又该如何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请听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


·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条件有哪些?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


·实际行为变更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实际行为变更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一、实际行为变更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履行是动态的过程,因客观因素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


·入职给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有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才行。但是能够自己草拟一份入职劳动合同的朋友很少,您都需要入职给合同范本进行参考。入职合同的内容完整以及格式正确对于合同来说是最重要的,下面我们将在本文介绍一下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一、入职给合同范本是...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由此规定可见,如何界定“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根据第14章的有关规定“民法典”,金融租赁合同是指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项从卖方根据承租人对卖方的选择和租赁物,并提供承租人与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融借贷、租赁、购销为一体的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资相结合的一种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由买卖双方(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