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我国规定的公司法人设立人不限,以盈利为目的,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某些工作的朋友可能会遇到这种问题,公司法人变更的话,公司是否需要向员工提供补偿费用。关于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的问题,我们做了如下整理。
  
  一、更换公司法人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从法律上讲公司和合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不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者股东的变更都不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任何影响,所以不存在赔偿金的问题。
  
  二、其他纠纷
  
  1、单位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虽然您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您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您入职到现在,单位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起算到现在的时间(最多11个月),然后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3、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注意收集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如: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纠纷解决方案
  
  1、先与对方协商
  
  考虑到协商可避免诉讼,减少时间和经济的支出,在快速高效的同时还可以不必僵化双方关系。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双方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
  
  2、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主管机构投诉
  
  对方不签署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通过该部门的介入处理您的纠纷。
  
  3、如投诉不成,再使用 【纠纷调解】 服务解决纠纷
  
  纠纷调解,是由专业律师根据案件,站在中立的角度,促成你们解决纠纷。成本低,省去交通费、律师费,无需等待漫长的法院排期。不伤和气,律师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不上法庭,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关系破裂。如果后续还需要解决该纠纷的话,您支付的纠纷调解费用可以抵扣竞标找律师的律师费。
  
  4、单位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话,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2、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注意不要超过时效; 3、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您的身份证; (3)公司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4)以上相关证据材料; 4、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是投资人变更,只要劳动合同依旧生效,都是不需要给员工相应的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已经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存在一些变化的时候,如果不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实行,那么原有的劳动合同依旧是有效的,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必须依旧履行原合同的义务。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流程
      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案,然后双方律师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磋商、反复修改,最后才能定稿。要对其他公司进行股权收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


·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不仅在本公司工作,还在外面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这种同类经营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在刑法中就有一条罪名是非法经营同类罪,那么,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
      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各个法律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一些变动,公司法也是如此,我们发现有不少小伙伴对公司法的变动存在些疑问,今天就跟您整理一下关于公司法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看看新旧公司法对这个投资限额是怎样规定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差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其实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真的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公司当中任何一项重要的决策,哪怕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都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另一方面来说,公司法当中的法条要非常多,所以就专门有公司法律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 一、银川公...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您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的。当然了,公司的章程制定也是需要合情合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一、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1、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增长速度受到其现有资源制约,要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和完善的财务规划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缺乏资金支持的爆发式发展难以长久。因此,实力雄厚...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现在,创业的人越来越多,注册公司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当中的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会想到虚假公司的注册资金。那么,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公司注册资本是不可以...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我国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了关于公司法人的相关内容,是我国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依据。可以说,公司法人的特点您都已清楚,可对其是否为组织比较困惑。那么,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是个组织?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公司法人的...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很多普通公民如果不太了解我国公司法的话,总是会觉得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一定是属于大股东,因此占有的股份也是比较多的。占有公司股份的话,肯定是属于公司当中的股东,但是不一定公司法人就必须是属于公司的股东的。所以说关于,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一、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注册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个人是可以开公司的,可以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两点法定要求是: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且由股东一次性缴纳。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