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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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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发包方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由此引出了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
  
  如劳动者举证证明酒店制定的各项劳动视章制度适用于自身,且接受酒店的劳动管理,从事酒店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酒店业务的组成部分,这将视为酒店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双方在地位上处于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不对等状态,这样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在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只受承包协议中权利义务影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和自主用工权。承包人负责提供工作成果,对于经营过程和招用员工,只要不违反承包协议的约定,发包人一概不问,双方在地位上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
  
  若想成立承包关系,承包人的主体资格也是必不可少的。承包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且取得企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有资质要求的工作,比如汽车租赁公司、保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承包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承包人的员工将可能与发包人产生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阐明了承包人主体资格不符的律后果: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立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虽然不意味着成立劳动关系,但发包人与承包人亦不能建立承包关系。
  
  二、什么是承包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2、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确切的定义,在企业范围内的承包关系作为一种责任制形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关系,可以从属于劳动关系,也可以从属于民事关系。
  
  一般情况下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是看他们之间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具有上述几种情况的,则可以看做他们之间订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更多劳动关系方面的知识,欢迎咨询本站我们进行了解。
  承包关系可以看成是从属于劳动关系的。不管是何种劳动关系,都必须依照劳动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一般是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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