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的建设看似简单,但其实前期的工作非常重要,没有一个好的规划就很难开展接下去的工作,关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很多人不知道,建筑工程要竣工成功,必须要经过审查,看是不是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的条件,建造师考试一般也会考,一般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主要条件有: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10.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内容我们已经告诉您了,建筑工程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把关才能够投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仅会对公民的生命安全产生影响,还可能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所以每一个建筑工程要经过审查,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才能使用。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2007年12月31日前: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


·公司倒闭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当代中国,很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会导致倒闭,这个时候通常情况下,公司要宣告破产,然后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算清算完毕之后会对相应的债务,以及员工工资进行清偿。那么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倒闭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倒闭了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一、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后撤走更换公司是合法的。拖欠公司之后可以解除原来的物业的合同。小区物业公司主要为小区内的安保、设施设备等提供服务。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有安保...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劳动者严重的违反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的话要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的予以告知,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同意解...


·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
      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一、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虽说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砖砌体建筑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工程建设中还有有很多都会涉及到砖砌体,而且砖砌体的工程建筑是有许多要求的,其中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需要得到我们重视的,不管是施工方还是检验放都需要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有一定的了解,那具体来说砌体工程...


·企业的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企业招聘人员,希望职工尽早入职,因此,到企业公司入职是很常见的,按照企业的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即可顺利入职。但不知您有没有遇到过二次入职的情形,有些朋友会有二次入职的想法,但是能二次入职吗。至于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二次入职的,可以随我们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


·中午吃饭摔倒算不算工伤?
       一、中午吃饭摔倒算不算工伤? 意外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自己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厂→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 →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门窗安装→验收。 1、...


·公司提前30天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公司由于企业转型或者经营不善,为了节约企业成本,往往会选择将部分非核心业务转售出去或者裁员。劳动合同法对于裁员的限制使得企业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随意裁员。因此,有的企业会采取提前30天通知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提前30天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


·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劳动者能否随便辞职?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但反过来说,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要是劳动者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害的话,那么此时企业是否能向劳动者索赔?关于这个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能随意辞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