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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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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为鼓励人民群众创业创新,在银行实行低利息贷款政策,人民可以到银行抵押名下的财产已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是一些人因为着急或者其他原因回向亲戚朋友借款,为了保证借款人可以按时还款,出借人会要求或者借款人主动提供抵押物。那么,抵押借款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房屋抵押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二)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三)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四)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五)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六)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七)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二、房屋抵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登记申请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借款与质押借款是有区别的,抵押借款是将名下的动产或者股票、债券等财产交给出借人或第三方当做还款保障,而质押贷款则是将质押物当做质物进行发放以的资金的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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