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二、交通事故鉴定如何进行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在阅读了上文内容之后,相信您也清楚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了吧,主要涉及到六种,而一般在重新鉴定的时候,其实公安机关往往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能扣车多久?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能扣车多久? 通常情况下是28天,扣车期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起,三天内委托,二十天出检验、鉴定结论,再加上五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即28天”,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扣车期限可以延长至68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车祸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车祸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可...


·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轻微交通事故,即使没有实际造成人员的伤亡,但当事人此时需要在现场或者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处理,也是会耽误其上班工作时间的。因此,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
      五险一金是一种单位提供给员工的基本福利之一,而且,五险一金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的。那么,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呢?缴纳五险一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五险一金交了有什么用 1、养老保险 有工作要缴,没工作自己也要缴,...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一、夫妻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交担保? 夫妻财产保全需要提交担保,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2023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


·没交社会抚养费上诉合法么?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口基数非常的大,已经有14亿的人口了,面对这样的人口压力,国家不得不行使一定的措施来抑制人口的增加,所以有了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对于人们生孩子的规定是只允许生一胎,但是随着我国另外一个问题的出现就是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国实行了二胎政策。社会抚养费就是违背了这一政策...


·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
      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一、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


·一、房屋租赁要交什么税 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
      一、房屋租赁要交什么税 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 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教...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开车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把车给撞坏了,这个时候车主要赶快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以便后期的理赔。那你知道车辆定损时车主应注意什么吗?我们在下文讲解了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