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轻则没有人员伤亡,重则造成多人伤亡或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程度,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就被称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处理办法也与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太一样。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以上就是对于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这两个问题的解答。由于特大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十分巨大,在处理过程中不能掉以轻心,同时当事人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以求将损失减到最低,将事故更好地处理完成。但毫无疑问,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驾车过程中倍加小心,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内容,应该适量的减轻在不是机动车辆的其他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其他的过错的情况下面的,机动车辆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条2008年的法律法规的修改,保险公司的赔偿措施也相应地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论全、主、同、...


·小的就只是车辆之间的擦伤或作者碰撞,而大的就会涉及到人员伤亡
      小的就只是车辆之间的擦伤或作者碰撞,而大的就会涉及到人员伤亡之类的,这个时候交管局就会给涉及到的双方相关人员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处理好后就可以不起诉了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接下来我们具体说一下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范围: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醉驾吊销驾照多久可以重新考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一、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


·一、交通事故现行垫付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现行垫付收条怎么写?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们定损也...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


·一、电瓶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电瓶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醉酒驾驶非超标电动自行车,违反者处以50元罚款。而且,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电动车要是没达到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


·酒驾撞车怎么处理?酒驾处罚最新标准是什么?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成为了众多人脱口而出的话语。究其原因是近几年因酒驾发生的事故比比皆是。那么酒驾撞车怎么处理?的律师在文中将为您具体介绍酒驾撞车处理的具体流程以及最新的酒驾处罚的最新标准。 一、酒驾撞车怎么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