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可能会产生一些劳动争议,就包括工资福利方面的、辞退解雇方面的等等,那么在遇到这些劳动争议的时候,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我们告诉您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供你参考。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但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二、劳动争议解决的要点须知
   1、协商是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所谓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也应当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法律的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2、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无时间限制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这就是说,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从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不能越过30天。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什么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遇到了劳动争议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进行处理,选择不同的途径,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而最终处理出来的结果也有可能不一样。要是你还不清楚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途径的话,可以就你的实际问题,来电咨询我们的郑州律师。
  
  
  


·员工福利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不管是谁都会有上班的经历,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劳动换取报酬。作为一名劳动者在选择工作单位及岗位时,一般以薪酬高低作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就是综合公司的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这时候公司福利就是吸引员工的一大因素。作为公司的管理部门,为员工申请福利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接下来请随律师来看看员工福...


·未签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未签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一、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按程序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只能通过中标单位的帐户结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


·员工入职需要什么材料?
      社会竞争激烈,每天都有人在寻找新工作,也每天都有人在跳槽。劳动者需要在了解市场经济形势的前提下,做出认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也需要了解自己是否满足某公司任职的具体条件。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入职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


·一、劳动合同法二胎产假规定的是多少天?
      一、劳动合同法二胎产假规定的是多少天?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否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现代社会,有些人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这就造成了许多豆腐渣工程,为此,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同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进行约束,那么,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以福建省为例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福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工资薪金六个部分组成: (一) 计时工资; (二) 计件工资; (三) 奖...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钢筋工程作为一类大型的工程,其在竣工的时候是必须要经过验收的,但是验收钢筋工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进行验收,至于该验收哪些项目我国对此是有明确的规定,了解该规定,有助于您在验收的时候更加顺利。下面就来告诉您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23的规定?
      伤残鉴定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到最终赔偿的,那不同的鉴定等级所获取的赔偿金额也就不同,它一定是从一级到十级呈现一个递增的趋势的,那2017年关于伤残鉴定为10级的赔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就是关于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17的详细内容。 一、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有维护各自权利的作用,劳动关系确定后,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那么,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的经济补偿相关问题。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