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当事人在因合同履行或者一方存在违约等方面的问题而发生合同纠纷时,是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的。如果当事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那么对于合同纠纷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呢?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同纠纷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 、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关、停、并、转、分立和歇业的,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工商登记的证据材料。
  
  2 、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协议)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订立合同的经办人的权限等证据材料。
  
  3 、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承包合同有无财产交接清单。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借款,还款的数额时间。
  
  4 、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责任的,要提供产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属于成套设备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货物质量纠纷的,还要保持原样或保存原物及样品,提供是否动用及货物所在地点等有关证据材料。
  
  5 、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协议)、担保书(函)、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
  
  6 、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
  
  7 、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
  
  8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开户银行及帐号或财产所在地点及品种、数额等有关情况。
  
  9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相信您在看完上文的内容后,能够对有关“合同纠纷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以及“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合同纠纷,且发生合同纠纷的因由在于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形但是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您可以准备好诸如能够证明对方违约等方面的证据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困难,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无谓的损失。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头,却也伴随着违法的风险。那么,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下文是关于假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假合同生效吗? ...


·主动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主动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主动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违约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按约履行合同除了囿于法律规定的约束外,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在一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合...


·签订采购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采购合同涉及很多问题,如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时间、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等。合同双方应明确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什么。在签订合同时,应知道采购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下文就会告诉您这些内容,以便您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发生纠纷。 一、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什么 1、审查采、...


·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类型有哪些
      合同诈骗类型有哪些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5、以其他方...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合同签订之后,不代表合同就已经生效,需要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这份合同才开始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
      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生效之后,都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那么对于保险合同来讲,您知道能够导致其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的内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一、产生合同争议有什么方式解决 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有四种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与调解是...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时候,当一方想把某个事物或者比较贵重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叫做赠与合同的证明内容。赠与合同一般是不用偿还的,就是不求回报的直接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另一方,完全不需要另一方偿还或者抵押等,那么在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