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银西宁夏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银西宁夏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银西高铁的投资代价是非常的大的,该高铁是从银川站直接通往西安北站的,所以在高铁整个修建的过程当中,西安以及银川等地区的工程都是要相互进行配合的。银西高铁途经宁夏,所以宁夏很多市民自然也非常迫切的关注银西宁夏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的这个问题。
  
  银西宁夏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范围为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明确的铁路红线内范围,征地拆迁补偿按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据实结算。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一)永久用地。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00元/亩,涉及市、县(区)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3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砍移成片果树6000-18000元/亩;砍移成片景观树木20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6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按2000-4000元/亩综合价补偿。
  
  5、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450-550元/平方米、砖木房550-650元/平方米、砖混房650-8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各市、县(区)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细化。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按每户每月500-1000元标准计付6个月的搬迁及过渡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奖励费为5000-10000元/户。
  
  拆迁安置由当地政府负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补划宅基地。因拆迁安置需另行征收土地的,用地面积不超过05亩/户(含公共部分),安置用地及附着物补偿按铁路永久用地标准执行。集中安置“三通一平”费用,在县(区)政府报送设计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踏看情况,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各方共同确定;分散安置的,“三通一平”补助费用按3.5万元/户标准执行。西咸新区等上楼安置区域,上楼安置涉及相关费用应经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认。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国有储备土地补偿及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市、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组织产权单位拆除或迁移,建设单位按成本予以补偿。
  
  9、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树木、抢种作物一律不予补偿。
  
  10、征地范围内现存的地表垃圾,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县(区)政府、新城管委会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衔接工作并应做好用地交付后的铁路用地围护及监管工作,防止倾倒新的垃圾。
  
  (二)临时用地。
  
  1、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临时用地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2、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补偿标准(建设工期内)为17000元/亩;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
  
  3、临时用地审批由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临时用地单位应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签订相关临时用地协议。
  
  4、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铁路回收地。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
  
  (四)其他相关问题。
  
  1、项目建设涉及占用耕地的,由项目建设单位与市、县(区)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签订补充耕地协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涉及异地补充耕地的,按照异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办理。
  
  耕地开垦费标准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1号)有关规定执行。
  
  2、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参照在建省级统征项目做法在征地拆迁费用中列支。
  
  3、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执行。
  
  4、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按省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宁夏市政府也是将那些永久性用地,事业单位的土地被拆迁,还有青苗补助费,拆迁户的安置费等这些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但是银西高铁途经宁夏的范围也多,这也不会是宁夏市政府统一决定征地补偿方案的,到时候您还是根据自己所在地区政府公布的方案为准。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化话题已经有很长时间,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人们的政治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快速的得知政府最新的政策,能够让我们第一时间对政策进行理解实施,让政策能够真正的被人们所体会到。近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的话题也被很多人锁畅聊。那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那么这个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被征地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农村地区征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一方在外地能起诉离婚不?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离婚都是在本地办理的,而在满足了条件的情况下,自然最终也是解除了婚姻关系的。那要是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在外地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打算离婚,此时在外地能起诉离婚不?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外地能起诉离婚不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


·石狮市征地补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石狮市征地补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


·2023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政府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前期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就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工作。征地补偿款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其实每家每户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都不一样,这都需要经过具体的审核以后,将征地补偿款准确无误的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土地共有...


·重婚罪由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由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对于农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邓州省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有哪些内容呢?国家制定各个片区征地补偿标准不相同,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公共利益,所以不能忽略任何一个问题。国家的不断进步也催生着征地补偿标准的不断进步,下面将为您解答。以下补偿标准的内...


·母亲去世了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吗
      母亲去世了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吗农村土地的使用当事人死亡的,老人子女到村委会变更就可以,需子女也是本村户籍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


·企业征地手续有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征地手续有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企业征地的手续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二)确认该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