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一)离婚者要做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审理离婚案件的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二、异地办离婚法规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讼离婚的成本有多少
  
  诉讼离婚即取决争议标的价值一旦离婚案件进入了法院诉讼程序,当事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案件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相对偏低,大多数案件的诉讼费用都在100元以下,诉讼费用超过10000元的案件很少。
  
  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由于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比较严格,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夫妻感情已破裂”之法定条件,因此,大多数案件在第一次离婚诉讼被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也就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故大多数离婚案件所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就会相对偏低。
  
  异地诉讼离婚可由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提出诉讼请求。诉讼一般在原告常住的地区法院进行,特殊情况时,也可由起诉时间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异地诉讼时的流程按照规定进行,当事人不便前往的,可提前在审理地区找好当地律师,邮寄各类材料。有需要可在本站的网站直接咨询专业律师。注意办理离婚证仍需要回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卖房子的时候,必须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


·我国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以前由于对于征地补偿没有标准,不是征地补偿的价格低于市价就是被征地的人虚报补偿价格是补偿虚高。自从我国土地征收的越来越普遍,因为我国土地的征收也越来越规范,我国土地的补偿标准也得以确立。以下我们就对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进行相关了解。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一...


·土地使用证为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为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


·法律援助可以异地申请进行吗 法律援助的范围
      法律援助可以异地申请进行吗 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法律援助能不能异地申请? 法律援助只要满足条件是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申请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我国现在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不得不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当离婚时一方不愿离婚或一方在外地,或双方都在外地的情况,就牵涉到在外地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又该怎么做呢?下面就由我们整理相关方面的知识,供您参考...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2023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2018年已经,过去一半了,那么涉及到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娄底市民应该都非常想了解,2018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根据最新的规定,娄底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的征地补偿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说我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实际归属权还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我们才能够听到国家征收土地这个词语,为了建设更好的城市,老旧的土地总是需要拆除重建,之前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人在出让土地后是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补偿的。那淮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办公场地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办公场地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2、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3、应当事先明确物...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是最难计算的,主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和类型太多。那么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在我国,房子越来越多,预计近几年房子都卖不完,因为房价还是比较高的,也有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只好买二手的房子。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你房子所有权的证明,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无法证明房子是你的,那么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程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