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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不入职发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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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员工不入职发不发工资?
  
  公司没有为新员工办理入职却有实际的劳动关系就应该发工资,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公司没办入职,属于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加上不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第七,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综上所述,新员工在正式开始服务于单位并且为其谋取利益的时候就应该得到单位合理发工资的待遇,而不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入职甚至是不发或者少发工资,员工如果认为工资被侵权的就可以及时到相关仲裁部门申请劳动法上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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