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身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什么是人身保险的理赔?
    是指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可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则可领取生存保险金。由于人的生命无法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是定额保险,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的。



  

人寿保险索赔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
    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2)索赔时效: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有规定时效。它是指: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被保险人不申请索赔,则索赔权自行消失。关于时效期,《保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灭失。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投保时就要特别注意条款上关于索赔的事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保险人理赔工作有哪些基本程序?
1)接到投保方报案后,立案并进行出险检验。
2) 审核索赔单证。
3) 核定责任。
4) 支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中保险人为何不得行使代位追偿权?
    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险合同只能以定额方式承保。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并不具有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补偿性质,也不存在实际损失低于或高于保险金额的问题,保险只是履行合同的定额给付义务。因此,做为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遭受第三者侵害引起损失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后还可行使向第三者索赔权。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在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后,保险人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人身保险为什么是给付型的定额保险?
   财产保险的标的是财产,财产可以确定经济价值,但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其经济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人身保险虽然有保险金额,但它并不是被保险人的经济价值,而是当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人身的伤害或死亡时,才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事先双方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障是给付性的定额保险。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的性质...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

     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


·保险中的法律常识
      一、客户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些什么
     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
   ...


·购买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一、量入为出
   购买保险前,应计算清楚现有的收入水平及将来可能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在今后的岁月中,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以防投保数额过大、交费过高而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此时如果退保势必要造成损失。保费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1、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疾病造成的,二是外来的,三是非自身的,四是突发的。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确定被保险人属于意...


·人身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人身保险的理赔?
    是指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可领取死亡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