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二房东租房合同模板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经常租房的人们可能会发现,寻找合租容易碰到一个现象,不论是网络上发的帖子、报纸上刊登的信息,还是个别中介公司所提供的租赁房源,承租人最终成交签署合同时都已经很难与原房屋业主打交道了,越来越多的“二房东”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那么,既然目前我们只能合租,既然“二房东”避无可避,那么我们就要尽可能的注意以下事项,以在各个环节避免危险。1、通过与二房东交谈,了解二房东基本情况、性格等方面,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2、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了解原房主是否同意转租,如果经原房东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未经原房东同意,那么原房东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3、租赁的期限,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4、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5、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6、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7、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8、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9、要明确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10、合同的解除权,应对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租房期间除了考虑位置优势之外,还要针对看好的房子详细了解房主信息及是否为原房主。如若是二房主,则需查看房屋证件是否齐全、原房主是否同意转租及与二房主签订的合同期限、相关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家具电器等是否有损坏等相关事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房产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情况下,往往可以选择提取诉讼或者仲裁,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选择仲裁的情况下,应该去哪里进行仲裁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关于房产合同纠纷的仲裁地点,首先要看合同中约定...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是指政府或者企业征用土地时对以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因为现在经济发展的非常快,所以征地拆迁的范围也是比较广的,拆迁中有的涉及林木的拆迁,有的是房屋的拆迁,如果是房屋拆迁的话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一、补偿金类目1、房屋补偿费...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
      房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关注,很多人为买房的事情而苦恼,近期,多地出台了“租售同权”的政策,沈阳的“租售同权”也将被立法推进,那沈阳房产租售同权到底是怎样呢?我们是选择是买房还是租房呢?下面将由带你了解一下。 沈阳房产租售同权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沈阳房地产租售...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不可以,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潜在风险。今后如果两人闹纠纷,就有可能出现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其实加名对银行来说属于带有服务性...


·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
      在北京买房比在其他城市买房要复杂很多,需要办理各种证明和手续,首先需要进行的就是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在北京买房?以及如何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北京购房资格核验的流程在北京,进行二手房交易网签之前需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内容主要看...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的房子如果符合下情形,能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的过户必须在提前还完贷款的前提之下,然后再向有关的部门提出这样的一种过户的请求,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离婚房子能不能给孩子?
      在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因为婚后生活不和谐,双方性格差别大,最后会选择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申请离婚后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财产分割,不能独自侵占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也很关注对于房产的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离婚后夫妻双方是否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呢?我们在下文详细回答了离婚房子...


·新婚姻法房子问题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如今,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房产分割问题也越发受到关注。通常,人们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房产纠纷。但是法律的宣判往往有一定的倾向性,在新婚姻法房子问题的处理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新婚姻法房子问题的处理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年? 如今的房屋也是分为了多种类型的,就包括居民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而一般说商品房往往都是指的居民用房。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法律中规定的产权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商品房产权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产权分类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