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职劳动合同未解除有什么后果?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离职劳动合同未解除有什么后果?
  
  (一)劳动者交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其他后果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二 、劳动合同无效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1、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由此可见,不管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还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当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企业都得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
  
  2、赔偿劳动者损失
  
  《劳动者合同》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由于企业方面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其实,劳动合同不解除就又到新单位参加工作本身就是违法的,有可能新旧两家公司都要同时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因此,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都必须要和新单位把劳动合同解除。只不过生活中也确实有很多有头无尾的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离了以后不要工资自身也觉得无所谓,这样的情况可谓比比皆是。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只要一签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只要一签订,那么双方就不能自行的解约,但是在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而中止了劳动合同,那中止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呢,劳动者要入伍或者是履行国家规定的其它义务,还有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天气等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告知停工原因,期限等。按照规定,对于停工的项目,施工方应该在两个月内提交停工报告。那么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建筑工程停工报告怎么...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的工作,工程的合格与否不仅要看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还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强制性的法律的规定。具体的质量要求依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哪个机构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哪个机构监督?在实践中,由于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导致经济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时有发生。所以说,建设工程的质量一定要引起重视,各地区为了更好地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设立了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当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监督。那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哪个机构监督?一起通...


·十级伤残工伤能赔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将依法享受下面的待遇,一般包括:1、工伤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用。3、外出就医交通、食宿费用。4、康复治疗费用。5、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此外,十级伤残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工伤基金承担。本人工资标准是以12个月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1、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关系转签协议书怎么写?
      为了规范各方的行为,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会用签署合同的形式约束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工作过程中,企业为了经济利益的需要,职员为了获取就职经验会签署劳动关系转签协议书改变劳动关系,你是否知道劳动关系转签协议书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转签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解除...


·员工哺乳期间合同到期单位如何处理
      员工哺乳期间合同到期单位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没有出公司摔伤算不算工伤 按工伤处理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拖欠工资不管是发生在怎样的企业中其实都不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企业会因为拖欠工资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如果被企业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根据劳动...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但正常情况下,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