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侵权责任法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侵权责任法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医疗侵权是指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侵犯了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侵权行为发生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关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医疗侵权责任法赔偿相关知识。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医疗侵权责任法赔偿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前和过程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以及采取需要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过程都会有风险存在,这些情况都需要告知患者。如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没有尽到义务和责任造成医疗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


·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


·北京医疗纠纷鉴定是怎么回事?
      北京医疗纠纷鉴定是怎么回事?医疗纠纷持续“发光发热”,继续成为社会关注重点,在这时候,许多事件无论是不是属于医疗,都被认为是医疗纠纷。那么,医疗纠纷如何鉴定,能不能鉴定呢?北京医疗纠纷鉴定,全国首创,在医疗纠纷立案前,法院会主持作鉴定。下面就看看北京医疗纠纷鉴定的介绍。 立案前法...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如今一些民营医院医疗水平低,管理差,经常发生医疗事故,这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其实大部分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作为责任方,医疗机构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不然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疗卫生部门投诉。那么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二、办...


·医疗纠纷的客体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客体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的客体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是指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健康或者生命造成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就要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一)由于医疗行为...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养成分的流失,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营养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有营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


·医疗机构责任状具备内容是什么?
      医疗机构责任状具备内容是什么? 医院机构不同于其他单位,其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任。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医疗机构责任状,通过规章制度来提高全员责任心。因为很多医疗事故的发生就是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到位造成的。那么医疗机构责任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医院机构责任书 为...


·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 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私人诊所。私
      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 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私人诊所。私人诊所发展对于人们看病的方面是起到了很大的利好作用,使得人们看病不需要去医院进行排队,是比较方便的。但是,我国也存在着一些违法的私人诊所,医生并没有具备相应的资质,导致患者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带来医疗纠纷。那么,如...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条规定并没有免除其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有的情况下,虽然患者身体因医疗机构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