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是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又一创新和突破。根据该法规定,那些规定明确、争议额小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小额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起诉讼或用人单位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拖延履行义务而导致的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的问题,将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化解,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于大部分劳动方面的纠纷,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才可以依法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这就是仲裁前置的要求。当然,即使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劳动方面的纠纷,也是有自己受理的范围限制,不是所有发生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劳动仲裁委都是会进行处理的。
  
  
  


·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辞退员工原则条件有哪些?
      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辞退员工。但是想要辞退员工,就必须要有辞退通知书,那么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辞退通知书写法与辞退员工的法律知识,详见下文。 一、辞退通知书 辞退通知书,需要有明确的员工姓名、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辞退...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二、集体合同生效的程序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能不能设置试用期
      工作生活中工作企业单位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企业中工作不如意或者说感到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很多人都会选择更换企业工作,但后续又回到原有企业发展的现象也是常有的,又回到原有企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在复合问题,那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还能不能设置试用期呢?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能否设置试用...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三者虽然同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但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并非每一类民事纠纷均可无差别的选择适用其中任何一种。仲裁作为一种带有民间性 和司法性的特殊的社会救济方式,根据我国《仲裁法...


·工伤工资怎样算?
      工伤工资怎样算? 工伤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1、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


·最新入职员工合同签几年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下面我们就向您说明新入职员工合同签几年。 ...


·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
      辞职上经常遇到劳动者辞职的情形,其实辞职说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很多劳动者不是自愿辞职的,如果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者辞职应注意哪些地方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


·在我国规定怎么刻劳动合同章
      正规的劳动合同当中,最后双方肯定是需要签字盖章的。一般用人单位这一方盖的章都是属单位的专用章。在很多的劳动关系争议当中,最后都是因为没有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处理起来比较麻烦。而且关于劳动合同章实际上国家有着统一的规定。可能有一部分普通员工不太了解在我国规定怎么刻劳动合同章? 一、在...


·是不是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
      是不是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安装工程质保期限保修期限的区别
      安装工程质保期限保修期限的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所看到的各种建筑工程安装都是有质保期和保修期的的,质量的维护是保障工程建设安装安全性的重要环节,不可或缺。安装工程质保期限和保修期限两者名称听起来很是相像,想必也有不少人对两者的概念有过混淆,然而它们的内容是有所区别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