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裁决执行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2016年4月8日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未来将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终局裁决工作,人社部门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和原则。终局裁决适用于追索金额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
  
  
  二、案件管辖
  
  
  1、受案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争议解决途径
  
  
  “一调一裁两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自08年5月1日始。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也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后要承担的责任,当其中一方做出了违反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法的行为后,也是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当出现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小学教师退休工资标准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放: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放;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放;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放。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


·工伤鉴定除了劳动局在还有指定机构吗?
      劳动者收到工伤之后的维权是很重要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是准许的。但是在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时需要工伤鉴定的结果,我们知道劳动局可以进行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除了劳动局在还有指定机构吗? 一、工伤鉴定除了劳动局在还有指定机构吗? 1、工伤绕...


·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尽管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和鉴定技术,一般来说,鉴定的结果是比较正确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依法申请二次鉴定的。不过,申请二次鉴定的话,是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一、对工伤...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员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


·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虽然住宅类型的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并且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交付使用,但是,不少人的人身权益依旧受到由于住宅类型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侵害,那么,为了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后,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少人购买了保险,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一、...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一向十分重要,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除了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外,还有可能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引起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那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接下来为您详细说明。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施工现场是事故频发的地点,所以,做好完全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他们的行为,尽可能的保障了人员的人身安全。那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1、现场施...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在实践中,加班费争议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劳动争议,但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工资支付法,所以导致一些问题在实体上适用法律的困难。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需要确定好加班工资的基数,那么,应该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


·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
      当今社会高速发展,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就业者和企业方都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同就是维权的一个重要形式。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着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实际问题,这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解决办法。而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的有关问题劳...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 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 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怎么进行赔偿 现代社会科技发达,工作环境也趋于机器化,机器众多使劳动者工作期间稍有不慎很有可能受伤。如果职工不幸受伤,需要花费很多钱进行各种医疗救助,那他的工伤赔偿是由公司赔偿支付吗?工伤赔偿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在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