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建筑工程质量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轻则导致墙体开裂,影响居住体验。重则会导致楼房倒塌,引发伤害事故。因此,在事故发生以后,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显得很有必要,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中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一、司法鉴定时效问题
  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也就是说现状评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时不合格,因此有时无法去推断工程施工时的质量情况。权宜之计是,根据保修期进行判定,即若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的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就可以按照工程质量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判定,而不用考虑时间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目前我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约定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约定正常使用年限;若没有约定,则根据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的规定。
  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与施工质量验收不同
  施工质量验收属于过程检验,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验批的抽样验收,最后对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质量做出整体评定结论;而司法鉴定属于现状检验,无法对施工过程进行鉴定。受检验批抽样比例和检测手段的限制,相当多的检验项目事后无法进行复查。因此鉴定时,应让委托方明确鉴定事项,针对检测手段不能达到的检测项目事先告知委托方。鉴定意见的形式应为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当需要对是否合格进行判定时,应慎重。判定不合格比判定合格要简单的多。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的验收采用抽样方案,合格率控制在一定概率范围内。因此即使验收合格的工程也可能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部位和项目。局部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而当事人(作为单独一户)提出的鉴定内容就可能不符合规范要求,但是不能据此说整个工程不合格。从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角度,可以判定某项问题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分清鉴定机构和法院责任,不可混淆二者的权限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其法律地位决定了没有任何审判的权利。鉴定机构只是法院或法官的助手,起到专家证人的作用。只是从技术角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判定,并且技术鉴定内容必须在法院委托范围内进行,不可超范围鉴定。鉴定机构仅从技术角度分析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而不去评价工程责任问题,应由法院根据鉴定意见去审理判定。简而言之,鉴定人员是技术专家证人,应分清与法官的责任划分,且不可“以鉴代判”。鉴定机构鉴定最终结果应表述为鉴定意见,而不可以称为鉴定结论。因为鉴定意见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法院采信,则可称之为鉴定结论,最终的鉴定结论应由法院给出。
  四、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其它专业方面的问题
  目前的一般检测鉴定偏重于结构安全性的鉴定,而忽略了其它专业方面的鉴定事项,根据我们所做的司法鉴定案例总结分析,结构类鉴定案件量只占到总案件量的30%左右,结构类案件中严重影响工程安全性的案例占很少一部分。相比之下,涉及影响工程使用性鉴定的案例占多数,所占比率达到2/3,比如装修工程、防水工程、暖通工程、日照等是工程质量类鉴定中常见案件。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有可能不是简单的某些专业工程的鉴定,而一个鉴定案例中涉及到多个专业问题,这就需要鉴定人员具有广阔的专业知识面和多学科知识背景。
  五、鉴定委托与鉴定收费问题
  目前,法院一般采取委托鉴定函和签订委托协议书的方式,与鉴定机构建立委托合同关系。但是在缴纳鉴定费的问题上,因为最高法明文规定法院不得代收鉴定费,所以鉴定费一般由鉴定缴费义务人(当事人)直接缴纳给鉴定机构,这就造成了委托人与缴费人不同的矛盾,因此,法院与鉴定机构之间的关系应视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
  六、委托及鉴定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有些法院在委托鉴定程序上不够规范。比如,以鉴定委托函代替司法鉴定协议书、委托鉴定内容表述过于简单、提供的鉴定资料不够详尽、当事人双方提交的图纸资料未经质证直接转交鉴定机构、法官不参与现场勘验工作等,给司法鉴定的实施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要注意六类问题:时效问题、司法鉴定与质量验收的标准差异问题、鉴定机构与法院的权限问题、鉴定专业问题、委托与收费问题、其它问题等。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工作能够为法院审判提供依据,当事人应当了解这些问题,才能顺利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资条,这就是记账凭证,也是法律的要求。那么,在实践中,您知道工资条有哪些用处吗?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弄丢了,此时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资条有哪些用处 工资条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市社保局劳...


·员工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员工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赔偿吗?员工被辞退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


·一、员工参保劳动合同书上需要规定吗?
      一、员工参保劳动合同书上需要规定吗?《社会保险法》中对员工参加社保情况的规定有: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龄的劳动者,童工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使用童工的企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关于童工的年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因此为了保障未成人的权益法律对于童工做了相应的禁止规定。在中国多大属于童工范畴?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生活中会存在着许多的意想不到,总是打乱我们的一些计划。比如当你刚签好一份劳动合同后,你却发现你不能从事这份工作了。那么你将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下面是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签了中途离职可以吗?可以。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是违法的吗?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规定,当劳动者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的时,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这一项有没有规定呢?用人单位有这个权利吗?劳动者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又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为基础。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具体处理: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由于建筑工程在多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事故、工程错误和质量问题,在出现问题时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该程序称为工程索赔。索赔要求必须在期限之内提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但并非所有索赔都可完成,必须在审核该索赔是否符合规定后才可使其成立。工程索赔有很多种分...


·一、劳动合同签90天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签90天是否合法?劳动合同签90天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起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