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包括哪几种?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包括哪几种?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绝大多数是因为由于医疗侵权行为导致。如果医院在救治患者的途中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那么医院除了履行赔偿责任外,还要承担医疗侵权责任。那么医疗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有哪几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掌握。
  
  一、行政责任
  
  1、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
  
  (1) 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2) 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人员的行政处分
  
  (3)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4)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5)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2、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政处分
  
  (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2)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3)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5)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9)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10) 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二、民事责任原则
  
  1、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
  
  2、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的原则;
  
  3、应客观考虑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三、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罪的概念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医疗事故罪的特征
  
  (1)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
  
  (2)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3)医疗事故罪犯罪构成是由说明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合而成。
  
  3、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1)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医务人员的处罚,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发生医院事故,导致医疗纠纷。医疗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人不仅包括医院,也包括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对医院的处理视医疗侵权的严重性而定,从行政警告到追究刑事责任不等。所以,这就要求医院平日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责任心,并通过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期限是多久?医疗纠纷的种类较多,医疗纠纷诉讼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权利人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选择诉讼案由,即医疗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纠纷。选择的角度不同,则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也就不同。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2年...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刑开始执行的时候,要是符合了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我国对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法律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也是进行了限制的。那到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保外就...


·医疗事故罪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有很多患者家属在解决医疗事故的时候,本身作为受害者但是没有选择合理的解决途径,到最后反而需要对院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如果是这样的话,真的就本末倒置了。所以患者本身一定要知道,医疗事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允许的途径解决,而且刑法当中甚至专门规定了医疗事...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一、案情介绍 小赵怀孕后一直在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随着腹部一日一日的隆起,小赵期待着小宝宝的诞生。预产期到了,小赵住进了某妇幼保健医院。小赵十月怀胎并没有结果,她的小宝宝并没有如她所愿呱呱坠地,她为人母的希望落了空。因为她生下的是死胎。小赵接受不了在她...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在与医院谈判前建议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了解医院的过错在哪些方面,这是医院赔偿的基础; 二、确定院方给你们的损失有哪些; 三、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赔偿多少; 四、谈判的心理底线在哪个价位; 建议最好在当地聘请一位懂得医学知识的律师,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你们的利益...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2023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有过错的误诊才属于医疗事故。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老百姓到医院看病,都希望得到有效的治疗。而有些医院管理存在问题,医护人员水平有限,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按照医疗责任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可以分为四个级别,严重程度从一级到四级逐次降低。对应的赔偿也不一样,那么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一、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也可以鉴定过度医疗。鉴定过度医疗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一)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医院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 1、申办范围 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提交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