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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外债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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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有外债可以离婚么?有债务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离婚债务的具体情况。(1)夫妻两个人在离婚之前已经通过相关的协议来进行约定,对于某部分的债务由其中一个人来进行承担。但是这样的约定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以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违法造假。(2)夫妻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私自去资助那些亲朋好友,并且所资助的亲朋好友在法律上面没有相关的抚养义务,这样的情况下所欠下的债务不能归为共同债务,只能是一个人来进行偿还。(3)夫妻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为了生产经营活动而私自去进行资金的筹集,并且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经济利益没有用于夫妻两个人的生活当中,这样子因为筹集资金而欠下的债务只能是有其中一个人来进行偿还不可以是夫妻的共同债务。(4)其他的一些在法律上面规定的应该有夫妻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来承担的个人债务。夫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离婚,因为离婚和结婚一样,都是公民的权利,但对于债务而言,也应当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涉及到利用离婚来逃避债务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在办理离婚时,双方应当根据实际的债务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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