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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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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一、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摔倒腰间盘突出有可能算工伤,如果是属于工作期间当中发生的一些意外性伤害,可以认定成为工伤,如果是下班之后的一些伤害,不能够认定为工伤。出血的发病机理常见的有高血压、外力作用。工伤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最重要的是工作原因。一旦发生脑出血类疾病,首先的反应就是摔倒。如果先摔倒,再脑出血。二者的认定完全相反。但是因工作原因摔倒,继而引起疾病的突发,需要大量证据和医学定论证明。
  
  二、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脑出血工伤的认定情况。
  
  1、因工作原因导致脑出血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的脑出血,则属于工伤;
  
  2、视脑出血伤重情况而定
  
  (1)如果第一次突出性脑出血当场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没有死亡,则不属于工伤。
  
  但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5条规定,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5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所规定的可以认定成工伤的一些具体的情形是非常的明确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之下,当事人能够成功的认定,那么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至于摔倒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看摔倒的原因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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