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辞退员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 单位辞退员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以上就是单位辞退员工后所领取的失业金情况,相关情况的处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失业金认定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按规定,发现员工有过错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减少公司的财政负担,或是想获取其他利益,便找个借口开除员工。为避免承担经济补偿,又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不过,以违反规章为由开除员工需要遵守一定程...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劳动者讨薪时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工伤赔偿合同 怎么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合同 甲方: 委托代表人: 乙方: ,男,汉族,年龄 岁,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会存在自己主动辞职的情况,而我们知道这两种方式是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同影响的。那么,在法律上,就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您是被公司辞退的,那对您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应该怎么支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


·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在发生手指骨折工伤时,受伤的劳动者一定要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申请手指骨折工伤赔偿。至于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可以在做好伤残鉴定之后向律师或相关部门咨询。现在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一、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税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税的规定是什么?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1、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或法院。2、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简单,但是执行效力较低,一般涉及工程的劳务维权纠纷选择这个比较有效。劳动仲裁的执行效力要高于劳动监察大队,弱于法院审判,处理时间比劳动监察长;法院审判劳动纠纷...


·临时工合同最长签多久?
      临时工合同最长签多久?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


·聘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定义不一样。雇佣合同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