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婚姻法的第十条规定了四种情形认定为无效,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的,认定重婚的构成条件的时候,一个是主体上要有配偶,再一个就是有配偶又行结婚,

    第二种表现形式就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这里面,我们讲,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三代就是从我,从我们自己这个开始数起,往上三代,往下三代,这叫三代以下的旁系或者直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有这样的情形,我们就视为是无效婚姻。

    第三种情形是,我们简称为疾病婚,疾病婚,就是婚前患有医学上不认为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能治愈的,简称是疾病婚,这个情况法律没有明文界定,哪些并是不能治愈的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我们一般理解为,精神病,痴呆症,遗传病,我们都视为不能结婚的病,但是这里头没有明文规定哪几类病不行,没有,还有遗传的性病我们都视为不能结婚。

  

    第四种,无效婚姻的表现形式就是未达到结婚年龄,现在法定年龄是男22岁,男20岁,现在的法定婚龄是男20岁,女是20岁,男22岁。那么没有达到这个法定婚龄,我们视为是无效的。这是我们讲的无效婚姻的四种表现形式。

  

   无效婚姻的提出人应该是他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我们讲了第一种,无效婚姻第一种的重婚,以重婚为由提出无效的,他的申请人应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就是街道居委会,或者是你所在单位的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对方是被申请人,对方是被申请人。

  

    那在这个受理了无效婚姻以后,判决婚姻无效以后,可能还会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涉及子女,一个涉及财产,在审理重婚案件,被判决无效以后,涉及到财产问题的时候,那么还会有一个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对不对?说前一个婚姻的比如前婚姻法律婚,男方犯了重婚,又是第二个女士结婚,第一个合法婚姻的当事人是女方,这个女方在得知第二个婚姻在宣布无效的时候,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他怎么进,法律程序上规定,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以第三人的形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但是往往作重婚的这一方会出现什么情况?重婚的双方会做一种协议,做一种协议,他会把他重婚期间的财产会赠与给另一方,用协议的方式或者用其他的方式转移给另一方,但是确定婚姻无效的时候,通过这种赠与或者通过协议转移的财产应该为无效的。应该认定为无效的。这是我们讲第一类以重婚为由的,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谁,申请当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有哪些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


·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形
      

    诉讼离婚,即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在下面状况下,必须通过诉讼解除婚姻:
   ...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一方在国内,如何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一、女方也同意离婚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女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


·写离婚起诉书应注意的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


·如何收集夫妻配偶一方的重婚有关证据
          在婚姻登记中,如一方已有配偶又登记结婚,有可能构成重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


·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