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在现实生活当中,死亡赔偿金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受诉法院来决定,当然这个受诉法院也是与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上一年度的居民收入状况比较好的话,它的死亡赔偿金也会比较高,还有就是跟年龄有关。
  
  
  


·怎么对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治疗的,就会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怎么对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残算法规定是什么?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


·对方剐蹭肇事车自己报警算不算逃逸?
      对方剐蹭肇事车自己报警算不算逃逸?对方剐蹭肇事车自己报警对方是算逃逸的。这种情况属于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情况或者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的情况,是属于认定为肇...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依据
      重特大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等级中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当在进行交通事故等级判定时你知道交通事故等级是如何分类的吗?与事故处理原则和赔偿原则又是怎么的呢?现在由我们我们来带领你了解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何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可以按照合同当中所决定的违约金来计算,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在当今时代,离婚是一个时代趋势,许多不能继续往下走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后房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许多人为此问题烦恼找不到答案,离婚后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什么流程请看下文。 离婚导致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夫妻离婚,在处置...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买房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算不算欺诈 对于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时间未交房的行为,一般而言都不算欺诈,只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出卖人一开始就明知不能交房,可能会成立民事欺诈,严重的话还会涉嫌刑事诈骗。 如果出卖人过了约定时间不交房,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再次提出鉴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第二次工伤鉴...


·业主拒绝交房的后果都有哪些
      业主拒绝交房的后果都有哪些首先,根据合同交房时间跟卖家通知卖家交房。卖家不交,您可以跟他问问原因,商量下解决办法,可以请中介调解。实在商量不好,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房东了。出卖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要求其承担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


·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之后向自己投保了车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若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那么日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赔偿。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报案时需要提供...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理做出来怎样的规定呢?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缺乏,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你具体说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一、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