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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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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二、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现在已经取消了结婚的9元工本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 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离婚再登记结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又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种是与之前的配偶,也就是我们说的前夫或者前妻再次登记结婚。不要以为在后一种情况下,男女只要双方合意之后重新同居生活在一起就行,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再婚(复婚)登记手续,那么也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这一种关系下为对双方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因而需要甚至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我们建议,如果男女均已符合登记结婚的条件,双方也一致同意缔结婚姻关系的话,还是尽快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彼此属于合法夫妻关系,那么各自的利益也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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