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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调岗,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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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本案中,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主要是三次违纪行为。

   下面就来看看这三次违纪行为:1、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了第一次严重书面警告处罚是以“公司认定你有策划、煸动、参加罢工、停工的行为”为由, 律师认为虽然劳动者确实参与了19日以前罢工事件,但由于公司承诺对此期间参与停工事件的员工不会以此为由解雇员工,同时也不会采取差别待遇。因此公司以这个理由进行处罚是无事实依据的。但是,公司以“劳动者在2011年1月19日至20日期间,仍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坚持停工”为由进行处罚,就完全成立。因为此时罢工事件已结束,劳动者应该继续认真工作,但此时劳动者仍然不服从工作安排、坚持停工显然是违反了基本的劳动手册的规定。

   2、第二次严重书面警告处罚依据的事实是劳动者未按公司要求到出货岗位临时工作,劳动者认可收到公司要求临时调动的通知,且通知上写明调动时间为暂定一个星期,并未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临时调岗的3个月时间,如劳动者确对调岗有异议的,也应该在3个月期满后提出,而不应拒绝上岗,故劳动者的行为符合公司劳动规则内的情形,劳动者的该行为符合公司劳动规则每十章中的第九条规定,公司对其行为给予严重书面警告处分系合理的。

   3、公司对劳动者进行的第三次处分即解雇处分依据的事实为劳动者拒绝接受公司主管的工作安排,拒绝在取样单上填写样品信息,南京律师认为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增加或者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并没有超出劳动者本来的工作范围。况且本案中的员工的确存在不服从工作安排,经上级劝导仍不服从的违纪行为。符合公司员工规则的规定解雇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武爱兵是合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本条款,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根据以上理由, 律师认为本案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意气用事,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随心所欲。本案中的企业就是提前让律师介入,充分的做好了证据收集和处理工作,才避免了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用人单位确实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在解除之前收集必要的证据,以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主要法律依据

   一、《劳动法》第3条:

   (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和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

   二、《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

   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60度反馈评价实施步骤
      

360度反馈评价的实施步骤包括六个环节:

  1、组建360度反馈评价队伍。此处应注意的是对于评价者的选择,无论的是由被考评人自己选择还是由上级指定,都应该得到被考评者的同意,这样才能保证被评价者对结果的认同和接受。

  2、对评价者训练和指...


·员工工作态度评估表
      

被评价者个人资料


·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定位
      人力资源管理的服务对象一般有三个:股东、员工(包括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源)、社区(其延伸意义就是为了社会服务)。 为股东服务:企业要想实现盈利,对人力资源提出的要求就是:能够适时提供符合企业战略需要的适合流程与岗位要求的人员,人工成本最小化,企业发展了,企业的技能与组织...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工作组成员,通过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构建并运用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的目的、原则、程序、应注意的事项等。...


·薪酬结构设计
      

一、薪酬结构设计的目的
    薪酬结构设计属于薪酬体系中的一个子模块,因此在设计薪酬结构时必须服从薪酬体系所要达到的目标这个大前提。薪酬体系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确保企业合理控制成本,二是帮助企业有效激励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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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误区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上普遍有着四大误区:   a.HRMS是“锦上添花”的项目   b.HRMS是拿来即用的软件   c.HRMS是可以自己随意开发的   d.HRMS是靠实施顾问来维护的   有些企业领导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认识不到采用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


·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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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调岗,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本案中,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主要是三次违纪行为。 ...


·企业职工除名程序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作为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之一的...


·探亲假的条件与期限期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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