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意思?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1、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由债务人而非第三人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当事人不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因违约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如建筑工程施工人交付的工程不符合质量约定,对发包人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施工人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强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特征,就是说违约责任是针对合同双方来说的,一方违约就要承担对守约方的赔偿责任。合同违约的承担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强制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讲到这里,我们也就清楚了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的有关话题。


·每个合同都不同,合同能表现出很多情况,所以在签订合同要看仔细
      每个合同都不同,合同能表现出很多情况,所以在签订合同要看仔细每一个合同详细规定等,现在很多时候都会租赁场地来进行各种活动,租赁场地的时候租赁的价格是比较重要的,还有一点就是场地租赁的合同。那么,场地租赁,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了解展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的大概签订情况是怎样的以后对于租场...


·签客运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客运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通过公布价目表向社会公众发出要约邀请。购票人支付票价的行为为要约,承运人发给客票的行为为承诺。那么,实践中,我们在签客运合同时需要格外注意什么问题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一、合同到期续签时间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是一种诈骗形式,主要是利用伪造文书或证件的方式,非法取得相关权益,合同诈骗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危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公民有权对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那么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合同诈骗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合同诈骗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合同诈骗属...


·开发商合同欺诈赔偿计算标准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开发商进行合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且规定了定金,那么应该按照双倍进行赔偿。“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极少会出现抗辩权这个词语。而且有相当多的人不理解这个词语所指是什么。从字面上理解,顾名思义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那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和您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概念和特征 双务合...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就一方做出了赠与的表示后,另一方要做出接受赠与的表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生活中常见的赠与合同纠纷主要就是,做出了赠与表示后赠与人突然不履行赠与合同了,这样是否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赠...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钢材作为一种使用较为普遍的建筑材料,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钢材的广泛应用使得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实际上很多人对于钢材购销的签订并不...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一、合同欺诈警察立案吗 合同欺诈只有在破坏性极大,欺诈所获非法利益达到一定程度之时,才会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